画稿菲林作业指导书
1.目的:
对画稿和菲林的制作过程予以明确及控制,对客供、完工菲林及资料进行检查与保存,确保最终的菲林能满足工厂生产的需要。
2.范围:
本指导书适用于所有与菲林房存在画稿及菲林制作、存取联系的各个过程。
3.术语定义:
3.1.画稿------本程序适用范围内所称花稿是指画稿制作人员按照跟单员提供的资料及要求,应用专门的绘图软件绘制出来的用以说明产品外在形态规格或印刷花型的图样,通常为电子版。
3.2.菲林------黑白胶片,原理相当于一般照相用的底片,主要用来辅助制作印刷用的印版或网版。
3.3.源文件------指由图形软件(Adobe Illustrator, Freehand, CorelDraw等等)制作出来的原始矢量图或PHOTOSHOP作出的源PSD格式,该种文件经常以AI(Adobe Illustrator)格式、EPS(Encapsulated PostScript)格式、PDF(Portable Document format)格式或是CDR(CorelDraw)格式保存.
4.职责:
4.1.负责为印花跟单员制作印花画稿供客户审批。
4.2.负责印花部全部菲林制作及保管。
4.3.负责外来菲林的检查与核对工作,对于外来菲林错漏之处作力所能及的修改。
5.工作程序:
5.1.信息资料----跟单员对客户信息及资料进行处理后对需要画稿或者出菲林的定单需填写书面要求及清晰完整的信息给到菲林房作画稿。
5.1.1.信息要求全面、完整、清晰,通常包括文字说明、评审备注,彩图,GIS、图形源文件等等。
5.1.2.所给资料须能识别客户、花号、印花种类、颜色数、尺寸及其他评审中注明的工艺要求等信息。
5.2.工艺预审----参与工艺预审,对新单的菲林制作要求进行确认,无法于本厂作菲林的需申请外发;
5.3.菲林制作----按照跟单要求进行画稿绘制与处理,处理完毕将需要审批的画稿发给跟单员进行审批,再根据要求对画稿进行分色、对位等处理后输出菲林。
5.4.菲林修改----需要修改的菲林,由工艺员确认并出具联系单;因大货生产需要修改的菲林, 须出具由生产负责人签名确认的联系单给菲林房进行修改;
5.5.菲林检查----菲林制作人员对输出的菲林、客供菲林及外发菲林进行检查;
5.5.1.主要核查菲林花型尺寸、内容、套位、颜色数等项目;
5.5.2.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达不到要求的客供菲林和外发菲林需反馈给工艺组及相关人员;
5.5.3.对于客供菲林存在的不足,如果菲林房能改善的,在反馈信息的同时,为节约时间,菲林房自己进行修改;
5.6.菲林发放----菲林房收到生产面单后将菲林和生产面单一并发放到下工序。
5.6.1.如生产面单已附带有工艺单,可直接将生产面单、工艺单连同菲林一起发放到网房进行晒网。
5.6.2.如面单未附带工艺单,则将生产面单同菲林一起发放至工艺员处作工艺。
5.6.3.菲林发放需要求接收人员进行签收。
5.7.资料存档----对菲林的签收、发放、保存、核查结果及取消情况进行记录。对自制、客供等图稿文件须按不同客户,不同季节,分类存放,以花号为主要索引关键字。